访问量:『发布时间2025-12-11』
近日,省住建厅发布公告,发布由京津冀三地协同修订的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(编号为DB13(J)/T 8427-2025),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。原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(编号DB13(J)/T 8427-2021)同时废止。
本标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“工程建设标准规范”专栏公开。
来源: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